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Anhui分行的官方网站,凤凰城的金融新闻于6月17日表示,Anhui Quanjiao农村商业银行警告并惩罚了11.43亿元人民币,违反了七项违法行为,包括反钱法规。具体违规如下:1。农业贷款的特殊统计数据不正确; 2.未能根据法规履行客户身份义务; 3.未根据法规提交弱期交易报告; 4.未能收集假钱,但没有被没收; 5。转移预算收入基金以外的其他帐户收取的预算收入基金; 6。违反了占领财政资金的法规; 7。信用报告用户的更改尚未按时报告。 Anhui Quanjiao农村商业银行主席Si Fang Mou和Anhui Quanjiao农村商业银行总裁Liu Moumei负责未能履行客户身份身份义务符合法规,并未分别根据规定提交交易报告。资料来源:“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法规”的第9条必须根据法规建立和实施客户识别系统。第11条金融机构应根据法规向中国反洗钱监控和分析中心报告大型交易和可疑交易。